请问我的情况是工伤多少级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3 15:43) 点击:412 |
我想了解工伤级别鉴定的标准,本人所处广州市番禺区。受害者伤情况。 1、头部撕裂伤,缝针30多,颅骨下陷 2、肺部撕裂伤 3、门牙撞掉4颗,松动一颗 4、双臂两肘部深度檫伤 5、全身多处皮肤檫伤 以上这个伤势能够构成几度的工伤啊? 劳动法律师解答: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 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; (二)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 这么看牙伤是最重的了,依据GB/T 16180-2006《劳动能力鉴定?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》i)九级33)牙槽骨损伤长度>4cm,牙脱落4个及以上 可以评为九级,如果脑伤和肺的损伤能再有个九级的话,两个九级可以晋升到八级,你看看脑伤和肺伤有没有符合以下的: 3)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; 4)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; 35)肺修补术; 36)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; 37)膈肌修补术; 38)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; 如果你能符合任何一项,都可以晋级为八级,否则就肯定是九级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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